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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群众安心安全过好年!江高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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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

临近春节,

正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

但在烟花美丽绚烂的背后,

却潜藏着诸多安全隐患,

每年因为生产、燃放烟花爆竹

引发的事故不胜枚举。



案例一

2023年1月2日晚,陕西西安碑林区一广场广告牌上燃起熊熊大火,这里地处繁华区域周边商铺众多、人员密集,消防员迅速出动,10分钟左右明火被成功扑灭。据了解,事发时广场附近许多群众在燃放烟花爆竹,有火星不慎落到了广告牌上,引发了火灾。





案例二

2022年11月21日,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水寨镇与白元镇交界处一废弃厂房内发生爆炸,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3人轻伤。据初步调查,该起爆炸事故涉嫌非法生产“双响炮”。




案例三

2022年10月11日,江西省宜春市铜鼓县温泉镇黄毗村莲花组一独户农房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1人失踪。据初步调查,该起爆炸事故涉嫌使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配制烟火药用于生产烟花爆竹。




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做好春节、元宵节等重点时段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领域

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江高镇于近期持续开展

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整治行动。



01

1月2日,江高镇派出所在双岗村夏花五路查处一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现场共缴获烟花爆竹0.58吨,行政拘留1人,后续江高镇综合行政执法办联合江高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该店铺进行执法检查,责令店主停产整顿,限期整改。







02

1月3日,江高镇开展集中销毁非法烟花爆竹行动,对依法收缴的烟花爆竹实施集中销毁。此次集中销毁行动,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有力震慑了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充分体现了江高镇对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的决心和力度。






下一步,

江高镇继续加大监管力度,

严查各类违法储存、

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普法小tip


现阶段,

广州市范围内

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

黄埔、花都、番禺、南沙等9个区

全域禁销禁放烟花爆竹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健康,

请自觉遵守

《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未经许可,

切勿在禁止销售、燃放的区域内

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相关管理条例及规定


1、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或许可,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携带、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禁放区范围内不得储存烟花爆竹,违者由应急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没收烟花爆竹,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3、经营、储存、运输、携带、燃放烟花爆竹,造成安全事故的,对责任人或行为人由公安机关或者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居民朋友们要怎么做呢?


1、增强法律意识及安全意识,为了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严格遵纪守法,不生产、储存、销售和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

2、绝对不能出租仓库、厂房或房屋,给他人非法生产、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

3、发现身边出现涉及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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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滕彦彦

编辑:陈梦莹

来源:江高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广州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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